(1)班级授课制的定义
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在班级授课制中,同一个班的每个学生的学习内容与进度必须一致,但开设的各门课程,特别是在高年级,通常由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教师分别担任。
(2)班级授课制的产生及发展
班级授课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16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工商业的兴起和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得到空前的提高,社会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导致教育范围扩大,学生人数增多,教学内容更新,传统的以个别教学为主的教育活动已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另一方面,生产工具的革命,使得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由个体的、分散的手工方式转变为集体的大机器生产。生产模式的变革给教育家以启迪:生产可以同时进行,教学为什么不能集体进行?于是,西欧的一些国家便开始尝试班级授课制,17世纪初,在先进的乌克兰兄弟会学校中兴起了班级授课制的组织形式。
1632年,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在总结前人和自己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版了《大教学论》。该书最早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作了阐述,为班级授课制奠定了理论基础,确定了班级授课制的基本轮廓。19世纪,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出了教学过程的形式阶段理论(即明了、联想、系统、方法),班级授课制得以进一步完善并基本定型,发展成为西方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此后,班级授课制迅速推广,到19世纪中叶已成为西方学校教学的主要形式。20世纪中叶,以原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为代表,学者们提出了课的类型和结构的理论,使班级授课制这个组织形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的是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后,班级授课制在全国广泛推行。直至现在,班级授课制仍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
(3)班级授课制的基本特点:班级固定;课时固定;课程固定;人数固定。
(4)班级授课的优点:提高了教学效率,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地培养人才;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学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教学管理;发挥集体的教学功能。
(5)班级授课的缺点:强调教学过程的标准、同步、统一,难以照顾个别差异;不利于动手能力的培养;极易造成理论脱离实际;限制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独立性;限制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