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论参加笔试还是上机考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二、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员将引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进入考场。考生对号入座,要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放在课桌右上角。监考员在开考前将逐一检查本考场每一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是否齐全,核对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对证件不全的,或照片和本人明显不符的考生,按规定将被请出考场,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只能携带钢笔(圆珠笔)和2B铅笔等文具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应在规定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允许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否则根据考务管理规则,试卷将被作废。
五、考生应用钢笔或园珠笔在答题卡上写明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将对应数字涂黑。切勿使用钢笔或园珠笔涂代码数字,否则机器阅卷时会发生误读,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六、考生作答选择题时答案应用2B铅笔做在答题卡的上半部分,填涂答题卡时一定要用2B铅笔,否则机器阅卷时会读不出来,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七、考生作答填空题时答案要做在答题卡的下半部分,做在试卷上无效。回答填空题时,应使用钢笔或园珠笔答题,不要使用铅笔。
八、发放试卷,考生在监考员指导下完成个人信息填写;考生应注意拿到的试卷是否和自己报考的等级相同,不同应立即举手, 由监考员进行检查,确实不符的将应予以更换。
九、迟到在十五分钟以内的考生,不允许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